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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交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的通知》,现将2024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硕士(MPM)项目办学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1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联系。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71-81189507,邮箱:893974082@qq.com。浙江工商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项目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办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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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MBA教育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戴孟君、齐雪婷申报国家奖学金。如有异议,可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实名向中心反映,联系人:何凯,电话:28008447,邮箱:494276493@qq.com,办公室: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行政楼1号楼421办公室。2025年MBA教育中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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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依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及《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将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申报及评审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与奖励标准 202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见附件1)。2025年我中心获2个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见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MBA教育中心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均有资格申请。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