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马锦丽发布时间:2026-05-27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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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4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6〕9号),现启动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评选工作。

一 、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通过独立思考、技术应用、管理优化或服务模式改进等,解决特定行业问题,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推广价值的可验证成果。研究生创新成果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

(一)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摄影展、陶艺、服装、雕塑、动画、舞蹈、文学 创作、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等;

(二)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行业标准等;

(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括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及以上实际采纳的资政报告、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二、申报范围

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参加优秀创新成果申报:

1.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在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上一年度专业学位获得者(毕业一年之内)。

3.已经获得过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奖项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二)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三)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创新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四)涉密成果不参与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应交材料

(一)《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申报人、指导教师如有多位,请全部填写;毕业生请在备注栏写明毕业时间与申报成果取得时间。;

(二)《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表内承诺书需所有申报人手签;导师意见应填写完整。

(三)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 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请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送至MBA教育中心周老师邮箱785914492@qq.com(注明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纸质版交至1号教学楼211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1189510


附件1: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