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布置,依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及《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将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申报及评审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与奖励标准
202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见附件1)。2024年我中心获1个国家奖学金新增推荐名额(见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MBA教育中心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均有资格申请。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三)学术行为不端者;
(四)延期毕业者(因学校原因除外);
(五)本年度休学者。
(六)本学年核心课程分数低于70分。
三、 评审机构
中心成立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领导任主任委员,MBA教育中心教师及学生代表任委员。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研究生个人按《浙江工商大学MBA教育中心奖学金评选操作手册(2024)》(附件3)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自评,并填写《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4)。论文情况、获奖情况需提供佐证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未按期提交评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奖资格;
(二)资格初审
MBA教育中心学生与校友事务部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预分配名额、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初审。
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3日中午12点。电子版材料(附件4)发送至邮箱494276493@qq.com;纸质材料(含申请表三份、佐证材料一份)11月4日上午8点30-10点报送至1号行政楼421办公室何凯老师处。
(三)公开评审
中心于11月4日下午1点30分在1号教学楼314教室组织国家奖学金公开评审会,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和介绍(采用现场陈述,PPT、视频展示等多种形式),时间不超过6分钟(展示3分钟,提问3分钟),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按申报材料得分*70%+现场展示得分*30%进行排名,择优向学校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
(四)公示
通过公开评选决定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MBA教育中心网站上公示5日,接受公开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五、附则
(一)国家奖学金评分采取积分制,积分材料期限以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为准。
(二)未在积分表上的各类竞赛、课题、证书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原则上不予加分,特殊情况可提交相关证明至MBA教育中心国奖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未尽事宜,提交MBA教育中心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