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标准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二、申请条件
国籍 | 中国国籍 | 外国国籍 | ||
毕业学校类型 | 国内普通高校 | 国(境)外高校 | 国内普通高校 | 国(境)外高校 |
申请时限 | 毕业后一年内 | 毕业后五年内 | ||
用人单位 (申报单位) |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区县(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 |||
2.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 | ||||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 ||||
申请人 |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 |||
2.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 | ||||
3.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 ||||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 ||||
备注:
1.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时间为准。
2.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3.申请人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补贴,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 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系统自动比对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拨付资金。
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3.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2日(含)之前的申请人按《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7〕106号)执行。
4.特别提醒: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政策待遇的个人和用人单位,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政策咨询电话:0571-9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