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15浏览次数:1688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布置,依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及《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及评审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与奖励标准

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为201991日—2020831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见附件1)2020年我院获1个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见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均有资格申请。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三)学术行为不端者;

(四)延期毕业者(因学校原因除外)

(五)本年度休学者。

(六)本学年核心课程分数低于70分。

三、 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学术总监、院长助理任副主任委员,学生与校友事务部主管、研究生导师代表、班主任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研究生个人按《浙江工商大学MBA学院奖学金评选操作手册》(附件3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自评,并填写《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4。论文情况、获奖情况需提供佐证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未按期提交评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奖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院学生与校友事务部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预分配名额、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初审,确定预推荐排序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19日上午12:00。电子版材料(附件4)发送至邮箱weijie@mail.zjgsu.edu.cn;纸质材料(含申请表三份、佐证材料一份)报送至1号教学楼213办公室。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根据候选人德育、学业和综合能力进行评选打分,按分数高低排序,决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日,接受公开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评。

、附则

(一)国家奖学金评分采取积分制,积分材料期限以201991日至2020831日为准。

(二)未在积分表上的各类竞赛、课题、证书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原则上不予加分,特殊情况可提交相关证明至学院国奖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未尽事宜,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议。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doc

 附件2: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xlsx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MBA学院奖学金评选操作手册.docx

 附件4: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doc